沐鸣平台研究生轉專業、轉導師實施細則
根據《沐鸣平台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(試行)》第十八條,對我校研究生生轉專業、轉導師的各項工作,作如下規定🧛♂️:
第一條轉專業的所有工作必須本著公開🤾♂️、公平與公正的原則進行,所有有關的管理人員😠、教師與學生都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則與程序。
第二條研究生入學後如確因學科、專業調整或導師變動等原因確須轉專業、轉導師者🪐,需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請🫵🏼,經原導師和所在院系
同意🤚🏻、接收院系和導師同意🫵🫅,報研究生院培養辦審核批準🧏🏿♂️。
第三條碩士研究生可在第一學年申請轉換專業,如無特殊原因碩士研究生於第二學年開始至畢業一般不允許轉專業、轉導師。博士研究
生無特殊原因一般不允許轉專業、轉導師。
第四條學生跨學科轉專業🦹🏻♂️、轉導師後應重新製定培養計劃,補修相應學科所規定課程☁️,並相應延長學習年限。
第五條如學生提出申請後,原導師或所在院系不同意,可向校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提出申訴🧖🏿♀️,由該委員會仲裁解決。